【通知】文明创建须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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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要求,全院上下必须齐心协力创建文明单位,必须记住以下内容,并在全院范围电子屏、宣传栏、横幅等同时进行宣传。
武汉市民文明公约
爱国敬业 诚信友善 热爱武汉 复兴武汉
爱护公物 遵纪守法 礼貌待人 文明说话
敬老爱幼 邻里和谐 讲究卫生 植树栽花
移风易俗 婚丧简办 志愿服务 热心公益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武汉城市精神: 敢为人先 追求卓越
志愿服务精神: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中国梦: 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两个一百年的内容: 党的十八大鲜明提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武汉市的8位全国道德模范:
吴天祥、黄来女、王争艳、孙东林、董明、杨小玲、刘培、刘洋
武汉市有45人被评为“中国好人”
文明餐桌行动
文明消费 节俭惜福 按需点餐 光盘行动
文明旅游行动
木兰故里美如画 文明出行你我他 除了走过的脚印 什么东西别留下